据发改委网站6日消息,为建立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加快推进运输物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发改委、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联合签署了《关于对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下简称“《备忘录》”),并予以印发。
《备忘录》中写道,本备忘录所指的运输物流行业市场主体为从事运输、仓储、配送、代理、包装、流通加工、快递、信息服务等物流相关业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联合惩戒对象为违反运输物流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违背诚实守信原则,经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被列入运输物流行业“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及负有直接责任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挂靠货车实际所有人及相关人员。
《备忘录》称,除对失信主体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外,各相关部门还依照有关规定,对联合惩戒对象采取下列一种或多种惩戒措施。如:将失信主体的信用状况作为税务部门评价其纳税信用级别的重要参考、将失信主体的信用状况作为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的重要参考、将失信信息作为股票发行审核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审核的参考等。